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摄影大展征稿 10/31截稿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,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增强人民精神力量,用影像记录展现我国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风采,秉承中国精神,倡导中国风格,弘扬文化正能量,同心共筑中国梦,特举办“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”全国摄影大展。
 

  主办单位:

  中华文化促进会

 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

  湖南省文化厅

  湖南中华文化促进会
 

  承办单位:

  中国艺术研究院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社

  湖南省群众艺术馆

  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

  湖南省株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  湖南省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
 

  一、征稿细则

  1.凡反映我国各民族文化风采的摄影作品,包括文化活动、文化人物、文化遗产、文化现象及各民族民俗风情等均可投稿。

  2.拍摄手法应尊重摄影艺术规律,拍摄内容应积极向上、品格高尚、内涵丰富。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作合成、添加等技术处理)。

  3.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。

  4.对于获奖、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,不再支付稿酬。

  5.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,但只能获一项等级奖。

  6.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网络投稿和纸质作品投稿;同一件作品不得在网络投稿和纸质作品投稿交叉投送。

  7.本次活动不收费,不退稿。

  8.凡投送作品的作者,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 

  二、投稿要求

  1.投稿作品风格体裁不限,单幅、组照(组照:6幅-12幅)不限,彩色黑白均可。

  2. 网络投稿:

  ⑴投稿作者须在中国摄影家网(www.chinaphoto.cc)“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”全国摄影大展活动专题网页中注册,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。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漏投稿人非公开信息。

  ⑵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,文件量不大于500k,长边控制在600—1000像素之间,每幅作品均需填写简短文字说明。凡因文字说明缺失导致作品不能参评的,由投稿者负责。

  ⑶提交成功后,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,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。

  ⑷网络投稿联系人:刘彦宁,电话:010-64959004。

  3.纸质作品投稿:

  ⑴作品尺寸一律为10英寸(长边),异型片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组照请自行粘好,每一单幅或系列作品背后需粘贴《“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”全国摄影大展”作品登记表》,并用中文如实填写每项内容,要求字迹工整、清楚;

  ⑵纸质作品邮寄至: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湖南省群众艺术馆美术书法摄影部(注明“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”作品投稿,邮编:410004,联系人:何东安,电话:0731-85286152。

  ⑶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  ⑷作品入围后,由主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(EXIF)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。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,否则视为无效作品。
 

  三、获奖作品数量及稿酬

  一等奖:3幅(组),稿酬各10,000元,奖杯一座,证书一册;

  二等奖:6幅(组),稿酬各5,000元,奖杯一座,证书一册;

  三等奖:9幅(组),稿酬各2,000元,奖杯一座,证书一册;

  优秀奖:20幅(组),稿酬各500元,证书一册;

  入选作品:100幅(组),证书一册;

  特别奖:10幅(组),证书一册;

  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 

  四、截稿日期

  2013年10月31日截止(纸质作品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)。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摄影大展作品登记表


 

 “美丽中国 文化风采”全国摄影大展组织委员会

  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